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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成都市养狗拟收费 上街禁遛狗  (http://www.suayo.com/bbs/dispbbs.asp?boardid=28&id=17411)

--  作者:battle
--  发布时间:2008-02-29 10:13:37

--  [注意]成都市养狗拟收费 上街禁遛狗
    《成都市犬只管理条例(草案)》昨首次提起审议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首次审议《成都市犬只管理条例(草案)》。《草案》规定,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以及其他区(市)县政府划定的限养区域都属于限养管理区,在限养管理区内养狗,每户只能养一只,并需交纳养犬管理服务费。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养犬登记、犬只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建设、宠物收容处置中心建设、为登记犬只购买动物伤人保险以及其他犬只管理工作开支等。具体收费标准将由市政府制定,报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公布。

后将有望杜绝在公共场所遛狗


--  作者:battle
--  发布时间:2008-02-29 10: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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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饲养数量

  每户限养一只狗

  《草案》规定,限养区实行犬只登记制度。犬只登记证实施年检制度,逾期未到发证机关年检的,视为未登记。犬只死亡或失踪的,养犬人应在15日内办理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不得再次养犬。登记、年检都不收取费用。限养区内每户限养犬只一只,禁止饲养烈性犬只。而个人在饲养区内饲养犬只的,应当是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养可否区别对待

  “有钱养狗,就要有钱交费。”市民杨先生非常赞成犬只限养并向养狗者征收管理费。他认为,现在不少居民小区“狗满为患”,一些人更不注重养狗卫生,小区内到处是狗屎狗尿,对居民造成极大困扰。

  市民张小姐家中养了4条小狗。对于一户只能限养一只狗的规定,张小姐表示,由于她养的是小型犬,且没有任何攻击性,如果实行限养,能否区别对待,比如这类犬种适当放宽到两只。
--  作者:battle
--  发布时间:2008-02-29 10: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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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入场所

  狗狗不能上街进公园

  《草案》规定,除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外,3种区域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包括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影剧院、博物馆、候车厅等公共场所;限养区内城市主要街道、公园、社区公共绿地等公共活动场所。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场所都应当设置明显标识,餐厅、商店、市场等可以限制犬只进入。社区居委会、业主大会也可约定禁止遛犬的范围。

  能否建个“狗狗乐园”

  “如果连城市的街道都不能去,狗狗不是只能一天到晚呆在家里。”张小姐说,狗狗闷在家里只会狂吠,影响他人休息。在北京,有专门提供给狗狗聚会的公共场所,如果在成都也能为狗狗提供一个专门的去处,相信狗狗踏坏草坪的事情也不会发生。

  赞成限制狗活动区域的市民则认为,现在成都大街上到处都可能踩到狗屎,和谐相处也要有前提。如果能限制狗进入主要的公共领域,除了体谅很多不养狗、甚至怕狗的人的心情,还能美化城市环境。
--  作者:battle
--  发布时间:2008-02-29 10: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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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狗义务

  不得虐待遗弃犬只

  《草案》还规定了养犬人的义务。包括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应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及时清除;不得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只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养犬人因违反规定,被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吊销犬只登记证的,5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遗弃狗狗处罚要具体

  双流“爱之家”的陈阿姨收容了800多只流浪狗和流浪猫,她认为“把禁止虐待、遗弃狗狗写进草案很好”,但还应当制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因为只有明确处罚措施后,才能减少针对狗狗的暴行。但她同时认为,政府收费标准不能定得太高,否则很容易导致一些养狗者因不愿支付管理费而随意丢弃犬只。那样,街头的流浪狗将更为泛滥。

--  作者:battle
--  发布时间:2008-02-29 1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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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限制

  限养区内禁止犬只交易

  《草案》规定,成都市犬只收容处置中心确定建立。并规定了用电子芯片管理宠物,要求犬只应植入电子芯片,作为犬只身份标识。限养区禁止从事犬只养殖、交易。禁止在交易市场以外的公共场所从事犬只交易。

  现实操作是否有难度

  据了解,目前成都有3处犬只市场,包括武侯的桃源狗市,青羊区的黄金狗市,以及十陵狗市。但3个狗市都是临时性自发形成,没有取得相关证照,随时都有可能被取缔,成都犬只交易无合法长期平台,在市场交易管理有比较大的漏洞。“这种规定现实操作上可能存在难度。”开设雪毅犬舍的朱小姐说,现在主城区都是限养区,如果一律禁止犬只交易不太现实。如果家里的狗生了小狗,主人卖给朋友,算不算禁止交易的范围呢?

--  作者:battle
--  发布时间:2008-02-29 10: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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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

  成都犬只4年涨10倍

  2003年成都犬只数目是8万只,2007年则达到90万只。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建生在起草说明中强调,2003年7月以前,根据之前实施的《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成都居民养狗要先到派出所登记再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证并交纳犬只管理费。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犬只管理及限制养犬的作用。之后,由于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养犬观念的转变,特别是《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取消了犬只管理费,极大降低养犬成本,导致犬只数量激增。短短4年,全市犬只数量增加十几倍,狂犬害人、犬吠扰人、犬只伤人等问题层出不穷。部分市民养犬占用社会资源,增加政府管理成本,这些投入让其他没有养狗的纳税人分担不公平。
--  作者:耍三年
--  发布时间:2008-02-29 10: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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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管好


--  作者:gunbird
--  发布时间:2008-02-29 10: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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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自己的狗狗


--  作者:shuaxin
--  发布时间:2008-03-04 10: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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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顶一下!感谢楼主!
--  作者:怪怪贝林顿
--  发布时间:2008-03-04 15: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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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