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耍游网 BBS!天府美食,时尚成都,四川风景  (http://www.suayo.com/bbs/index.asp)
--  ◇.情感·龙门阵.◇  (http://www.suayo.com/bbs/list.asp?boardid=10)
----  为一套房子你要奋斗多少年啊  (http://www.suayo.com/bbs/dispbbs.asp?boardid=10&id=18651)

--  作者:青春损失费
--  发布时间:2008-05-07 14:03:01

--  为一套房子你要奋斗多少年啊
昨天买了份房地产报,快速浏览了一下,舌头半天没缩回去。上海的房价又噌噌的上去了一截。二手房,在上海浦东花木路一带,居然也可以卖到10000元/平方米。那个破地方,我曾经住了一年,在我的印象里,也就是个城乡结合处,比较脏,每到傍晚,不时有面目可疑的人晃来晃去。就这么一个地方,假如要拥有一套小一点的两房一厅,居然也得要100万。  

关于金钱,我没什么概念。好在比较喜欢具象思维,赶紧换算一下,想起来比较容易。  

假如我是个农民,一个人,有一亩地已经不错了。一年种两次,一次小麦,一次玉米,一年能挣个800块,再加上养一群鸭子,卖点鸭蛋,估计最多也就能挣1000块。想要在上海那郊区买套像样的房子,我得不吃不喝地耕种1000年。到那时候,共产主义该实现了吧?  

假如我是个工人,没有下岗,一个月拿800块钱,不抽烟,不喝酒,不结婚,不吃饭。渴了喝凉水,饿了吃烂菜叶,冷了拣破麻袋穿,总之,一分钱不花,在房价不上涨的前提前,要买那样的房子,得连续工作100年。估计,没什么工厂要这么老的工人。  

假如我是个公务员,混得很一般,一个月2500块,也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还不贪污,不受贿,不挪用公款,要想买那样的房子(同样,房价不上涨),我得熬上33年。估计刚买了房子,就得退休了,而且极有可能因为营养不良而迅速逝世。
  


--  作者:青春损失费
--  发布时间:2008-05-07 14:03:16

--  
假如我是个撰稿人,而且混得还不错,每两个字一块钱,我也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也不泡文学女青年,要想买那样的房子(同样,房价不上涨),我得连续写2000000字,而且还得保证字字有人要。假如连构思、带写、带修改,每小时可以顺利完成2000字,那么,就得连续写1000个小时,在WORD文档上连续写2000页。我明白了,为什么写字的人容易夭折?憋的。  

假如我是****,姿色一般,平均每次收获200块,我也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不得性病,不养小白脸,要想买那样的房子(同样,房价不上涨),我得连续接5000次客人。假如每天接客两人(含法定节假日),那得连续奋战2500天,费时7年左右。  

假如我是抢劫犯,手段一般,眼神一般,每次出手抢得1000元,我也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不找女人,不被抓住,要想买那样的房子(同样,房价不上涨),得连续作案1000次,假如每星期作案一次,那得连续作案18年  

假如我是商人,我连吃带喝,也抽烟,也喝酒,也吃饭,也得性病,夜养小蜜,只要我有本事贷到款,在房子刚出来的时候,噼里啪啦的付上头款,和同伙一起哄抬,不出两年,几套房子就都到手了。  

我说这些,并不想发牢骚。我只想说,土地这东西,都属于国家资源,首要的功用,是为这个国家的老百姓提供服务。在合法的政策下,再加上自己的手段,利用国家资源为自己挣钱,这并没有太大的罪过。只是,凡是必须有个度。任何一个国家,两极分化得厉害,都不是个太好的兆头。当一个城市里的大多数人被挤到城市的边缘时,这便是罪过的一种,和英国的圈地运动并不两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05-07 14:03:29编辑过]


--  作者:青春损失费
--  发布时间:2008-05-07 14:03:43

--  
我们再想一想,两极分化是怎么形成的?看看以上购房的时限,答案就呼之欲出了。一个普通的公民,他辛辛苦苦地工作一辈子,赚得那点可怜的钱,被祖国拿去一部分,被房地产商拿去一部分,最后再被炒房者拿去一部分,这两极要想不分化,也很困难。想想那些在城市里奋斗多年的普通人,几乎大部分人都背上沉重的房贷包袱。这就是大多数人的命运。  

我并不是非议国家不可以从土地中获取利益。只是,大众之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假如你获取了这些收入,却无法保障大多数人住上满意的房子,那么这“取”,也取得不理直气壮。或许,我这点想法有点愤青,只是,前两天看新闻,都说宪法有进步了,要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了。我想,这还是有个因果关系——前提是,你首先得保障大多数百姓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假如大伙为了一套破房子都累得死去活来,你还有什么好保护的?世界上,没有绝对公正的法律,物质控制能力决定了其走向,我不能说普通百姓就不收益了,然而,在这个法令下受益最大的,是大多数还是少数人?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所,这历来都是百姓对于一个国家最起码的要求。不知为何,我突然想起一个例子,记得很不清晰了——似乎是在老俄罗斯,一个穷人没饭吃,偷了一块面包。在当时,这可是大罪。其结局是,他并没有被定罪,原因是,当一个国家无法为其人民提供生存条件,为了生存,他偷窃了,真正有罪的不是他,而是这个国家。

--  作者:丑角晨歌
--  发布时间:2008-05-07 16:08:08

--  
死后
--  作者:丑角晨歌
--  发布时间:2008-05-07 16:08:36

--  
抄房者都去死算了
--  作者:羞并快乐着
--  发布时间:2008-05-07 16:31:43

--  
别等到1000年以后!!
--  作者:羞并快乐着
--  发布时间:2008-05-07 16:32:00

--  
世界早已没有我
--  作者:四季春天
--  发布时间:2008-05-07 20:05:41

--  

--  作者:坏蛋
--  发布时间:2008-05-08 09:21:29

--  

--  作者:青春损失费
--  发布时间:2008-05-08 10:17:35

--  

很郁闷

怎么能这样呢!?


--  作者:20号
--  发布时间:2008-05-08 14:27:54

--  

难难那~啊`


--  作者:鼓捣爱
--  发布时间:2008-05-10 09:00:55

--  

劳资住大街


--  作者:素菜说
--  发布时间:2008-05-10 09:42:53

--  
睡桥洞
--  作者:耍三年
--  发布时间:2008-05-11 09:47:48

--  

奋斗吧 奋斗吧


--  作者:不怕不怕
--  发布时间:2008-05-26 10:05:58

--  

~~~~~~~~~`

特别的地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