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温州市工商局联合市消费委发布今年第7号消费警示:酒吧消费要慎防“酒托”。
据工商部门调查,“酒托”以25岁左右的外地女子居多,网聊时,酒托”往往会取一些让人产生联想的网名引网友“上钩”。在网友赴约后,“酒托”又会以各种理由将其带至特定的酒吧消费,自己再从酒吧里拿取回扣。这些有“酒托”的酒吧,其消费水平也远远高于普通酒吧。据市工商局12315统计,仅12月初,就接到5起有关在网上遭遇“酒托”的投诉。由于类似消费大多属自愿行为,而消费者往往也是事后才知晓遭遇“酒托”,又缺乏实证,这给维权带来一定难度。市工商局、市消费委在此发出提醒:
一、消费者上网交友要慎重,要善于鉴别对方身份,不可盲目信任。要求约见并需找消费场所的,应选择一些正规的消费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