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将实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
从10月12日开始,如果你在成都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可以很快就得到相应的事故处理和保险赔付——成都市将实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从今天开始,华西都市报将与成都市交管局联合,为市民解读关于这“三快”的相关规定。












交警提醒,以下情形,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
1、造成人员伤、亡的;2、驾驶人未随身携带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4、事故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5、一方肇事逃逸的。
以下情形,如果车辆可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后,为防止撤离现场后对事故事实产生歧义,方便客户进行事故后续处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当采用摄像、照相、标划事故位置等方法固定事故情形和证据后,立即撤除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交警处理:
1、事故车辆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2、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事故车辆;3、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4、四川省以外投保机动车辆保险的;5、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6、在夜间9时至次日凌晨7时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



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可按就近原则选择“服务中心”,这里会为你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调解和保险查勘、定损“一站式”服务。昨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位于八里庄路57号的城东“服务中心”,打探究竟该如何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流程——进入中心后,先到接待区填《协议书》→找工作人员出《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记录书》→服务大厅找保险公司定损→修车→找保险公司赔付。
记者看到,《协议书》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的名义共同印制。对比以前的快处协议书,没有要求描写具体的碰撞部位,但对双方责任认定明确选项,则有全责、有责、无责、放弃索赔4个选项,填表人可打钩选择。





公安部交管局推出多项管理新措施
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99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2.05亿人。为
加强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推出了多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措施。 据新华社
什么是轻微事故?
目前《办法》中对“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是指: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及高新区)的城市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前后保险杠、叶子板、引擎盖、前面罩、车门、灯具等车身覆盖件轻微损失(包括车上财物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车辆能够继续自行驾驶移动、各方车辆损失不超过5000元的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