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失明老人就这样带着失望走了,读完新闻让人扼腕叹息。对此,保姆也在深深自责:“如果我知道老人会这样,我就算再放弃一次回家过节,也愿意……”。笔者相信保姆此言是朴实真诚的,如果她知道老人会跳楼自杀,她今年还是会留下来的。问题是,新春佳节之际,保姆也有与家人团聚的权利,保姆回家看望一下老父亲,这也是人之常情。我们有什么权利苛求保姆牺牲亲情呢?报道中说,老太太已经对保姆董女士已经产生了依赖心理。保姆能“俘虏”老人的心,子女为何不能呢?在我看来,老人自杀新闻背后深沉的空巢之痛值得反思。老人实际上是用自杀的极端方式给子女与社会上了一堂深刻的养老课。
从报道来看,老人家物质生活比较宽裕,但是物质生活的优越并不能代表快乐。假如子女经常关心老人,或者为老人找个伴侣,她或许不会对保姆回家过年如此伤感。其实,子女对父母尽孝,不仅体现在物质上;照顾好老人的饮食起居,关心老人身体健康与心理快乐,尊重老人的权利,同样是孝顺长辈的重要内容。老人除了需要物质赡养,更渴求精神赡养与亲情关怀。在一定意义上讲,精神赡养比物质供给更重要。事实上,空巢老人渴望精神赡养的事情并不少见。据报道,有的父母因为子女长时间不回家,设立探望奖、吃饭奖。有的父母甚至与不回家的子女对簿公堂。成都一位老人花10万元为陪伴他的小狗举办葬礼。
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长大成人,成家立业,父母需要花费多少心血与汗水,是无法用物质来衡量的,父母的养育之恩值得子女用真心来报答。一首“常回家看看”曾让多少人为之动容,我们是否会想到自己对父母的愧疚之情?是否会想到自己垂垂老矣之时,谁来关心我们?
不可否认,现代人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子女关心老人有时显得力不从心,这种情况在独生子女家庭更为突出。不可否认,聘请保姆照顾老人也是一种孝心,但是保姆毕竟代替不了亲情。我们不能遗忘亲情与孝道,没有理由不与父母沟通、交流。客观地讲,如果工作在外,不能常回家看看,至少应该经常鸿雁传书,电话嘘寒问暖,节假日抽时间回家看看,或者把父母接到身边照料。如果与父母生活在同一座城市或者相距不远,应该常回家陪陪父母,与父母谈工作,谈生活,承担一些家务劳动。保姆要求回家过年,子女更是应该及时弥补亲情。
随着“空巢老人”、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如何赡养老人,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难题。据《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披露, 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比例达11%。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成了摆在政府与社会面前的一件迫切任务。当然,政府有责任完善养老政策,从物质层面为老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但是庞大的养老责任不能全指望政府来承担,从亲情伦理的角度讲,政府的关爱不能取代子女的孝顺。让老人安度晚年,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子女的义务。我们显然不能让老人失望,让类似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