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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旅游消费陷阱大揭秘
编辑:佚名 来源:北京青年报 更新日期:2010-3-23 阅读次数: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文字 〖

  曾几何时,旅游消费还被大多数人视为奢侈品,并一度仅被当作个人的兴趣爱好之一。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整体提升,旅游已经由过去少数人的行为转变为大众化、日常生活化的行为。

  国家旅游局年初发布的《2009年旅游经济运行报告》统计显示,中国2009年出境旅游人数达到约4750万人次,同比增长3.6%;全年国内旅游人数约19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1%。更有预测显示,到2015年,我国居民年均出游超过2次,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0%。旅游,已逐渐演变为国人必不可缺的生活方式。

  人们出游次数的增加和旅游经历的不断丰富,对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此,国家旅游局将2010年定位为“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时至今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不仅成为旅游业内的共识,更代表着广大游客的心声。又是一年3·15,让我们直面旅游消费陷阱,并听听旅游业者袒露心襟,从而远离旅游消费陷阱。




  ●先天与后天消费陷阱

  与其他零售领域不同的是,旅游行业普遍采取先买单、后消费的操作模式,游客消费心理不同于实体商品消费,消费者消费之前对于旅游产品的了解只能来源于旅行社单方面介绍,加之不少旅行社为了吸引游客报名,往往存在夸大其词的表述,客观上就容易导致消费预期与实际消费之间的落差,往往容易造成旅游投诉的集中爆发;此外,旅游消费属于体验型消费,每个游客对于旅游产品的主观感触有所异同,也极易造成消费者投诉。

  除了旅游行业消费特性先天性形成的陷阱,中国旅游行业的不规范运作则是行业从业者人为地设置陷阱。由于中国旅游行业起步较晚,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着散、乱、差的局面,旅游企业间也长期维系于价格战等低层次竞争局面,所谓的“黑车、黑导”、“零团费、负团费”几乎成为旅游行业消费陷阱涌现的代名词。

  据某旅行社市场部负责人介绍,市场上某些低价产品的实质就是旅行社间不良竞争,一味打价格战而引发的不良后果。旅行社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卖价吸引游客报名,而团队的利润就需要依靠游客的购物来进行弥补,从而导致出现了“黑车、零负团费”等破坏市场秩序的恶劣现象。

  ●旅游消费陷阱面面观

  关于旅游消费陷阱,除了上文提及的低价线路产品、黑车黑店等常规现象,随着旅游市场的发展,不少旅游消费陷阱的隐蔽性和模糊性更强。记者走访多位旅游行业人士,为您揭露一些当前容易遇到的消费陷阱。

  1.旅游附加费

  由于旅游行业实际操作中的行业习惯,某些目的地的线路产品中,针对特定人群均加收一定的附加费。如澳洲旅游产品对老年人、夫妻、特定客源区域的人群,会在团费的基础上加收附加团费;某些旅游产品则会针对教师、律师等特殊行业的从业者征收附加费,如在常规澳大利亚、新西兰连线产品的低价线路上,附加费加收最多达2500元。

  2.境外自费项目

  由于旅游行业价格竞争,很多旅行社为了吸引消费者参团,打出低价吸引客源。客人参团的费用无法给旅行社带来正常的利润,只能采取压低当地地接社费用的方式。而当地的地接社为了保证利润,无奈只能采取强制客人参加自费项目的方式,从而导致整个行业的恶性循环。旅行社方面表示,去年开始实施的新版旅行社管理条例出台后,已严令禁止强制客人境外参加自费项目,此类现象虽有所减少,但仍然存在。

  3.“巴黎”酒店不是巴黎酒店

  这也是不少旅行社忽悠游客的惯用招数,既在招揽游客的介绍文字或语言中标明入住巴黎某某酒店,并未注明该酒店的实际位置是在巴黎市区还是郊区。等到客人入住酒店时才发现,入住的酒店离巴黎市区还有几十公里的距离,相当于在北京入住北京饭店和怀柔山区某度假村的差别。

  4.海景房不看海

  提及海景房,不少人就能浮现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惬意场景。不过,在2010年春节黄金周期间,就有多起针对海景房看不见海的投诉事件,投诉的主要对象就是酒店标榜的海景房并非面向大海,而是只能在某个角度能看见大海。随着中国游客度假休闲意识的逐步成熟,此类关注旅游体验质量的消费陷阱愈加突出。

  5.准星级酒店不是星级

  在不少旅游广告的宣传语中,类似于“全程入住准五星级”或“相当于五星级”酒店的说法比比皆是。其实,这是不良商家摸准了大众游客对于旅游行业的标准规范并不熟悉的情况,以模糊的表述忽悠消费者。在我国的酒店行业标准规范里,并不存在准星级这样的规范;消费者报名之前应就此问题要求旅行社明示,并在入住时观察酒店是否将标有几颗星星的星级标示牌悬挂于显眼位置。此外,国际酒店领域并不在显眼位置悬挂星级标示牌,酒店品牌本身就代表着相对应的星级标准。

  6.拼团甩团

  很多游客都会有这样的经历,明明自己是在A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团,但直到发团时才发现,自己参加的团是B旅行社的旅游团。究其缘由,原来是某些旅行社因接受报名的消费者太少,组不成一个团,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这些已经报了名的消费者转给其他旅行社,由别的旅行社负责带团。

  7.定点购物

  旅游的六大要素为“吃住行游购娱”,购物本身就是旅游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尤其中国游客习惯于在旅游过程中购买当地特产送给亲朋好友。但不少购物陷阱也害苦了许多游客,骗人者的伎俩多半是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以低价吸引游客。旅游者不要被某些热情的言辞所蒙蔽,尤其是某些老乡设置的骗局,以免吃亏上当。此外,购物时应索要购物发票,一旦发生纠纷,这将是重要凭证。

  8.烧高香

  出门在外,见佛拜佛、遇神敬神是众多游客的普遍心理;一些不法商家就是看中了这一点,利用消费者对于宗教场所的敬畏感和信任度,先是鼓动游客敬香,再赠送算卦看相,并大肆吹嘘自己的“法力”,进而推测游客或家人在不久将遇到重大灾祸,必须花钱企求神灵的庇佑。其实,这些迷信的说法并没有科学依据,也并非正规宗教场所,游客对此大可不信。

  ●315行动●

  品质旅游成竞争重点

  尽管旅游行业的发展存在着诸多不诚信、不规范行为,但随着新《旅行社条例》的实施以及行业规范与成熟,品牌旅行社已逐步摒弃那些消费陷阱,旅行社之间的竞争也从价格战这样的低层次较量逐渐转向品牌力量、产品特质、服务个性化等良性竞争态势。记者采访京城多家知名旅行社后欣喜地发现,关注旅行社品牌,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力求口碑传播已成为各家旅行社当前关注的话题。

  ●众信旅游:设立质量监督专线

  众信旅游市场总监江海中表示,不规范操作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其实也是对旅行社自身形象的损害,非常不利于旅行社自身的长远发展。旅行社应该以产品的特色及品质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而不是单纯的低价。据悉,众信在客人参团签订的合同里,会明文注明境外可选择的自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项目所需、时间。所以项目完全依客人意愿参加,并附有专门的质量监督专线。

  ●佰程旅行网:实现透明化报名

  华远国旅市场部负责人介绍,通过旗下佰程旅行网可实现报名流程透明、价格公开,客人可进行多种方案的选择。据悉,佰程旅行网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完整有效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客人登录后,需求会通过网站系统的自动比价,确定出最低价方案,并且最终递交给客人。

  针对特殊团队,提供更适合的服务,比如老年团,除了在产品设计上适合老年团以外,赠送境外救援保险、随团热水壶、短信报平安等等,保障老年消费者利益。此外,公司绩效管理考评制度已逐步确定,从咨询、报名、出行、返回等严格控制团队质量,并特别建立质量监督控制部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凯撒旅游:产品行程全程公开

  凯撒旅游副总经理赵欣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旅行社条例》出台实施后,旅行社产品操作流程真正地实现了有法可依,让旅游产品的行程安排更加公开化与透明化,“通过法律规范市场后,逐步转变整个行业的风气。”以凯撒为例,出团之前的说明会上将每个行程完全公开透明,甚至是将旅途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某些瑕疵安排都予以告知,“甚至连行程颠簸、海边光线容易晒伤皮肤等细节问题都公开给游客,不能怕客人不报名就不说实情。”赵欣认为,定制化、个性化等自由行、度假性产品的出现,也有利于规避消费陷阱。

  ●315案例●

  旅行谨防消费陷阱

  案例一

  2009年8月份,许先生等六位60岁以上老人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澳大利亚、新西兰旅游。在报名时,被要求每人加价收费2100元,理由是老年人消费少,购买能力低,澳新地接社规定加收。葛先生等人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是对老年人的歧视,但考虑到护照已办好,故按要求交纳了费用,签订了旅游合同。

  行程结束后,许先生分别向旅游质监所、消协提出投诉,表示6位老人购物总消费达23259元,老人们发出质问:衡量老人消费高或低的标准在哪里?

  点评: 对老年人以购买能力低、消费能力差为由加价收费,是旅行社削价竞争、低于成本价销售,以购物或自费项目回扣贴补团费造成的不正常现象,损害了旅游者的利益。经营者定价应当本着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享受的服务是基本相同的,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另行加价。如对老年人加价收费则应提供差异服务,仅仅因为年龄的差异而加价收费涉嫌价格歧视。

  案例二

  去年6月,柯先生曾参加了“五彩之旅”九寨沟、黄龙、峨眉、乐山双飞七日游,8人独立成团。21:00左右到达成都双流机场,地陪社来接他们的车是九人座(包括司机座位)金杯面包车,连两个加座,几乎无法放下八位游客的行李,坐在座位上要自己抱着自己的行李,且说此车负责他们全部行程,因此他们必须忍受进九寨沟十个小时的长途颠簸。

  途中他们还临时接到通知,必须和刚从九寨返回的一批游客拼团,因此需要改变行程先去乐山、峨眉山,出于更好的旅行,柯先生他们配合了。可是,游完乐山、峨眉后,他们8人再次被拼团,与另外四批散客共37人,同组一团前往九寨沟。由此团队的名称也被改变为“羌藏之旅”,因此留下了隐患。另外,他们的行程合同上写的为“正餐自理”,但导游在途中有三次将用餐点定在路边孤零零一家饭店,前后均无其他饭店,迫使他们只能在导游订的地点用餐。

  点评:这属于“拼团”陷阱。一些小社由于人数不够,一般会通过拼团的方式来组团,但拼团往往会影响行程中的服务质量。另外,正规旅行社会选择两年左右车龄的地面交通工具,并保证一定的空座率,以保证游客乘坐舒适。

  案例三

  徐女士参加过一次海南之旅,导游带他们到当地的寺庙拜佛行之前,把当地寺庙吹得神乎其神,甚至以吹嘘海南的神庙云集了四海名僧,可为游客求神问签、永保平安,而且信佛要贵在诚心,不可问价、杀价。弄得他们当时心悦诚服,跃跃欲试。然拜神后才如梦初醒,大呼上当,痛骂导游卑鄙无良。原来进入寺庙后,会有专人服侍每一位游客,带游客求见名僧,然后按名僧指点拜神,并虔诚地为游客送上三支大香,而当徐女士拜完之后则要按每支大香300元交费,徐女士愕然忍痛交费后,又被带回见名僧,名僧又说她与佛有缘,可托南海观音或仙佛回家保佑平安,而当她询问玉观音或仙佛何价,更大惊失色,最小的观音也得1000元以上。

  点评:在越是不让问价砍价的宗教景点,越容易有问题,游客就需警惕了。不少景点都有在大石头上“摸福”的方式,说是免费,但抽签解答要收费,很多游客碍于情面或一时糊涂就交了高昂的解签费。

  ●权威提醒●

  赴泰旅游留意当地局势

  据报道,泰国部分团体和组织将于3月12日起举行大规模集会示威活动。3月9日,泰国内阁会议批准于3月11日至23日期间在曼谷及周边7府(巴吞他尼府、暖武里府、北榄府、龙仔厝府、佛统府、大城府、北柳府)实施国内安全法。

  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拟赴泰中国公民和团组留意当地局势发展,视情况调整行期;已在泰中国公民和团组注意出行安全,提高防范意识,遵守泰国法律法规,不要接近集会、游行、示威场所,不要参与政治活动。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向中国驻泰国使馆(电话:0066-2-2457044)求助。

  中国公民不要赴老挝参赌

  近期,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老挝使馆接到一些国内公民求助,反映其亲属赴老参赌,因无力偿还赌债而被扣留。

  据了解,老挝黄金城等赌场多设在中老边境老方一侧,以中国公民为主要客源,在中国境内通过“托儿”以传销或网上招赌方式诱骗我国公民出境,并以提供高额赌资、允许签单赊账为诱饵吸引我公民参赌。参赌人员一旦欠下赌债,赌场即予扣留并威逼、殴打,迫其告国内亲属偿还赌债。外交部及驻老挝使馆高度重视此事,多次做老方工作,要求老方关闭这些赌场,并协调国内有关外事、公安部门解救我国部分参赌被扣人员回国。

  外交部领事司及驻老挝使馆再次提醒中国公民遵纪守法,不要贪图非法利益,拒绝诱惑,不要赴境外参赌,避免受害,如发现他人诱赌行为,可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哈萨克斯坦签证出新规

  哈萨克斯坦自2010年3月1日起实行新的签证发放条例,与原条例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一、除应哈国家机关、驻哈外交使团、领事机构、国际组织邀请所持的商务签证到期后可办延期外,应哈法人邀请所持的商务签证不予延期。对因私签证、旅游签证和过境签证均不予延期。

  二、除因私旅行外,邀请机构可向哈外交部提出办理邀请函的申请,无需征得移民部门同意,首次推出90天有效3次出入境的因私和旅游签证。

  三、增加“出境签证”,主要针对在哈长期定居并且打算离哈赴其他国家定居者,同时,对于在哈境内丢失护照等旅行证件者及在哈被判刑,期满离境或被驱逐出境者,也签发出境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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